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为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促进安全生产,达到对各类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我中心计划于年1月举办6期安全培训班,具体培训计划如下:
注:1、具体事项见各培训班通知;
2、联系、、。
杭州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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