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年的第72篇原创内容。
投保时我们需要如实告知我们的身体情况,
而未做如实告知很容易引起理赔纠纷。
之前我遇到过很多这样的理赔情况,
恢复正常了的身体指标还需要告知吗?
如果不告知是否会引起理赔纠纷呢?
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个这样的理赔案例。
年12月,韩某投保超级玛丽重大疾病保险。
年8月,韩某入院治疗被诊断为甲状腺恶性肿瘤。
年9月,保险公司下发理赔决定,拒付保险金且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
原因是在年2月,韩某住院被诊断为“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但他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
在投保的两年内发生重大疾病理赔且存在未告知事项,这时保险公司大概率都会拒赔,但并不是所有理赔结果都合理!
例如韩某这起拒赔,在年2月之后韩某复查甲状腺功能,其已恢复正常水平。恢复正常的指标为什么还需要告知?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显然不合理。
首先,韩某是否需要告知“甲状腺疾病”?
投保时保险公司询问“甲状腺疾病”,而韩某只是存在短时间的甲状腺功能异常,这并不能认定保险公司进行了健康询问。并且韩某后面复查甲状腺功能已恢复正常,韩某并不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
再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付保险金?
即使韩某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但已经恢复正常的甲状腺功能和甲状腺恶性肿瘤之间也并不存在必然关系,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付责任。
最终,历时11个月,保险公司正常赔付。
本次纠纷的核心点在于,已经恢复正常的甲状腺功能并不构成未如实告知的要素。
其实这很好理解,对于咱们百姓来说,指标恢复正常且无需治疗的身体自然不存在任何疾病需要告知。
以上,未如实告知导致的理赔纠纷普遍比较复杂,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有任何保险问题可以留言。